重修报名选课工作
1.学生根据报名通知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重修课程报名。
2.学生根据缴费通知登录财务处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3.学生根据教务处的重修安排按照课表进行上课。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
办理模式:线上 办理对象:本科教师及学生
办理地点:线上 联系人:郭晶
联系电话:25496027
成绩单、在读证明、绩点证明申请流程
1.学生到机关楼1楼大厅打自助打印机处打印各类证明纸质版。
2.学生通过教务通公众号生成PDF版各类证明,并自行打印。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办理模式:线上/ /自助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机关楼1楼大厅 联系人:李庚洋
联系电话:25496023
本科生申请缓考申请流程
学生在教务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经学院初审后,由教务处审批,并进行标记。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办理模式:线上 办理对象:本科生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25496023
相关材料附件:因病缓考需上传校医院诊断,因事缓考需上传辅导员签字的相关证明
休学、复学申请流程
学生在企业微信“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附件,经学院初审后,由学生处、财务处、图书馆、后勤集团、公安处审核后,教务处最后审核是否通过。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办理模式:线上 办理对象:本科生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25496023
相关材料附件:因病休学、复学需上传校医院诊断,其他原因要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退学申请流程
1.学生在企业微信“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上传手写并签名的退学申请,经学院初审后,由学生处、财务处、后勤集团、公安处审核后,教务处报学校进行审批。
2.学生到教务处开具退学证明,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后续事宜办理。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办理模式:线上+线下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机关楼104室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25496023
相关材料附件:需上传手写并签名的退学申请
补办学生证流程
学生持学生卡和一张一寸照片到教务处办理学生证补办。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办理模式:线下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机关楼104室 联系人:李庚洋
联系电话:25496023
修改学籍信息中姓名、民族申请流程
学生持《沈阳大学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及各类相关证明到教务处申请,教务处初审合格后报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国家学信网及校教务系统进行学籍信息更改。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办理模式:线下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机关楼104室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25496023
需交材料清单:
1、学生个人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
4、市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5、出生证明材料(注:申请修改身份证号中第1至6位和第7至14位的,需提供本人出生证明;)
6、民委出具民族信息修改证明材料(注:申请修改民族的,需出具证明材料并盖民委公章)
毕业生毕业证明书申请流程
持校档案馆出具学历证明材料及本人二寸近期照片一张,到教务处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
事项类型:申请 办理部门: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科
办理模式:线下 办理对象:校外人员
办理地点:机关楼104室 联系人:李庚洋
联系电话:25496023
需交材料清单:校档案馆出具学历证明材料及本人二寸近期照片一张
本科生辅修报名、缴费办理流程
1.辅修报名开始后,学生登录教务在线
2.登录后选择培养管理>辅修管理>辅修报名
3.选择相应的辅修学年学期后点击“查询”,出现开设的辅修专业
4.选择一个自己心仪的专业,右侧点击“报名”
5.显示报名成功后点击“送审”,选择相应的机关人员送审!!!
6.学生送审后教务处负责审核的老师一一审核
7.辅修缴费开始后,学生关注沈阳工业大学财务处微信平台
8.进入统一支付平台-登陆-缴费
事项类型:审批事项 办理部门:教务处
办理模式:线上 办理对象:本科生
办理地点:教务在线
联系电话:25496022
需交材料清单:无
相关材料附件:无
备注说明:
辅修专业是为学习确有余力的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其适应性而开设,其目的是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核心竞争力。
一、辅修专业修读条件、修读方式及申报程序
(一)学有余力,原则上没有重修的学生。
(二)辅修报名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生自选辅修专业。
(三)为保证学生有计划修读辅修专业课程和保证授课质量,实行辅修专业单独编班,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集中组织教学。
(四)新生入学第二学期末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
二、修专业的课程设置
(一)每个辅修专业均设置该专业的主干课程320学时,完成一篇小论文。详见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二)辅修专业在学生的第三学期开始上课,全部教学环节于第七学期结束,每学期安排2-3门课程。
三、教学管理与学籍管理
(一)辅修专业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由开办辅修专业的所在学院负责教学管理,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及聘任教师和保证教学质量。
(二)教务处统一安排辅修专业的课程考试,其要求与主修课程相同。辅修课程两科以下(含两科)不及格的只允许补考一次,补考时间为第七学期,以教务在线通知为准。
(三)辅修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单一式二份分别送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及教务处。
(四)教务处负责教学检查、审核成绩单及辅修专业毕业资格的认定。
四、证书及待遇
(一)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完成主修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同时,通过全部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考核,即取得辅修专业毕业资格,发放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二)取得辅修毕业资格者可免修公共选修课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