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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7-08

为加快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一流课程建设与共享,按照“基于开放课程、促进资源共享、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的工作思路,依托大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省级开放课程资源,完善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

二、选课范围

在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网址为https://lnkxxd.mh.chaoxing.com)上线的课程。

三、共享方式

各高校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优质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四、申报范围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的课程。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六、有关事项

1.积极推动国家级、省级线上一流课程上线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并全面梳理、评估已上线(或准备上线)的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学院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2.省厅将定期组织在线开放课程总结验收,并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案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在线开放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七、申报材料及要求

1.跨校修读用课申请

用课教师填写《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要求如下:

(1)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表中填写建课方联系方式),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2)省教改立项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立项项目建设期内需继续开展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完成方可结题。

2.跨校修读建课申请

鼓励符合条件的课程,积极申请上线省跨校修读平台,填写《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附件3)。已上线课程不用重复申报。要求如下:

(1)已在国内开放课程平台上线运行一轮,或者在校内SPOC建设运行至少一个学期,视频等课程资源丰富,课程团队积极进行在线服务,能够在省内高校共享的课程。原则上为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

(2)学院需评估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质量,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3)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请于2026年7月10日(周五)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汇总的附件1-3电子版公文流转至教务处崔馨予。具体要求如下:

原始可编辑版(电子原件):附件1-3原始文件(Excel 表格、Word 文档),保持可编辑格式,无需盖章、签字,直接发送源文件。

盖章签字扫描版(PDF):附件1、附件2须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附件3须加盖学院党组织章,统一扫描生成清晰PDF文件,随原始文件一并上传报送,无需纸质材料。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  张帆 崔馨予

联系电话:25496029


附件1 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附件2 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推荐汇总表

附件3 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学习平台课程上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