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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14

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生评教相互促进,对于加强师生交流,了解学生学习效果,促进学风建设,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主体及对象

  1.本次评学主体为本学期承担授课任务的任课教师。

  2.本次评学对象为所有本科教学班级。

二、评学时间

  本次评学起止时间为:20253142025418

三、评学内容

  教师对学生学习情况作出评价

四、评学操作流程

  本次评学使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在线填写评价数据。

  “企业微信工作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登陆“信息门户”点击教师评学问卷评价对本学期正在进行的课程逐门评价。


五、工作要求

  教师评学是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消除学习障碍,提高学习质量,与学生共同探讨提高学习质量的办法和途径。请各学院认真组织任课教师积极、客观地完成评价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崔馨予

联系电话:024-2549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