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告通知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级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9-12

关于做好2023级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70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级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工作以下简称“转专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一)学校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转专业方案,指导转专业工作、审核并上报备案学生名单。

   (二)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分管相关工作的班子成员、教师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明确选拔考核等相关内容,并严格按照细则执行考核流程、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上报至教务处进行备案。

二、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的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执行,在考核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专业素养、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

三、转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具有浓厚的学习兴趣和专业潜质,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第一学年培养方案中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前30%(四舍五入)。

、转专业相关要求

1.转入学生人数均控制在专业现有人数10%(四舍五入)以内。

2.申请转专业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志愿。

3.艺术类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4.软件学院学生的转入转出在本学院内部进行。

5.辽阳分校学生的转入转出在分校内部进行。

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7.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以“正考”成绩计算。

8.“正考”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前30%的学生如放弃转专业资格,后面的学生不可以递补。

9.有违法违纪等记录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10.学生成绩排序2024912日(含9月12日)以前认定的成绩为准

11.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学生在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保留,未修读课程根据新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补修。

12.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执行。

、申请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912召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布置2023级转专业工作;

913-18日,向全体2023级学生发布转专业工作通知,学院进行学生成绩统计排序并公示,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沈阳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由原学院签署转出意见,并提交到教务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919-22日,各学院将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名单汇总表、考核时间、地点公布并报送教务处备案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923日,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923日至928日,学校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发布转专业文件;

929日,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转入新专业学籍变更手续。


附件1、2023级学院(专业可转出及拟接收学生名额

附件2、沈阳工业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3、学院拟转学生汇总表

附件42023级学业优秀学生转专业拟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