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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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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12-23
1、下学期重修课程按照课表上的时间地点进行学习。
2、请任课教师认真辅导,学校教学督导组将不定期检查。
3、组班重修课程(以下列表内的课程属于组班课程)的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待通知;跟班重修的课程请同学们跟随重修课上课班级一起考试,教务处不再另行通知。
4、不允许任课教师私自调、串上课时间及地点。
以下课程及实践类课程在课表上查询不到,请同学主动联系任课教师进行学习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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