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201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65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选课范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线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资源共享课网址:http://sharecourse.upln.cn/pdt/sharecourse/index.html
视频公开课网址:http://www.upln.cn/html/Channel_04/Column_0401/
申报范围: 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课的教师
申报要求:
1. 申报教师须有意愿、有精力、有教学热情、无私奉献和克服困难精神,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 要求申报教师认真仔细看过完整视频,确认该课程符合我校教学要求,教学水平确实高于我校。用课教师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3.用课教师必须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并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4.鼓励已经开展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积极申报,进一步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2018年省级本科教改立项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项目(附件3)应参与申报19-20学年第一学期跨校修读学分工作。
5.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积极利用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开放课程的使用情况将作为“十三五”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的重要参考,同时,须按照课程申报时共享使用意向意见,与其他高校共同开展跨校修读学分工作。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辽宁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十三五”期间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7. 跨校修读工作已列入对各高校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请学院积极推进教师开展混合式金课建设,并初步审核,严格把关,签署意见。
8.请各学院于7月10日(周三)5:00下班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汇总后报送到图书馆课程与教材科,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汇总表以“**学院19-20学年第一学期跨校修读”命名)公文流转张帆。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
教务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