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4月5日(周四)—4月7日(周六),共3天,4月8日(周日)上班。
2.课程调整:4月8日(周日)上4月6日(周五)课程;考虑寒假放假时间调整,4月12日(周四)上4月5日(周四)课程。
3.相关要求: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保证教学秩序。公安处要加强放假期间校园巡查,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检查,保障校园安全。学生处、后勤集团、各学院要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如遇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